救护车闯红灯致人落水溺亡,医生护士竟无一

“当时如果有一个人及时下水施救,我父亲也不至于被活活溺死!”

12月16日,一场普通的车祸打碎了沈先生一家的平静,发生车祸后,医护人员的所作所为,更让人大跌眼镜,不寒而栗!

我们先还原事情的经过:

当天13点11分,沈先生父亲驾驶私家车,通过红绿灯路口时,被一辆闯红灯的救护车撞翻进水沟中

事发后,救护车内下来四五个人,第一时间是去查看救护车的受损情况,却没人看一眼被撞车辆,车内驾驶员是否安全,直到第34分钟,消防救援人员赶到后,花了2分钟徒手沈先生父亲打捞上来,人早已经没有呼吸了。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救护车本是救人于危难的利器,出了车祸,把别人的车撞进水沟不去管,可以说是保护现场

但是此时车头已经扎进水中,司机必然有溺水风险,急救车上下来几个医护竟然没有一个出手相救的!

如果说被撞车辆位置危险,医生没有救援装备,他们冷眼旁观还情有可原

但是实际情况却是这样!

其车辆掉入的水沟最深处有一米多,若当时能第一时间救援其也不会有危险,而根据现场的图片也能够看得出来,水沟确实不深

如果这个时候,肇事者能够出手相救,相信这水沟是淹不死人的,可悲的是,事后死者被诊断为“溺水”死亡,这也是让人最愤怒的点!

也许是我们习惯于,把职业和人的综合素养画等号,见到医生就认为救死扶伤;看到商人就重利无情;提到领导必然高瞻远祖;说起老师各个桃李满园,素质高超,实际上你拿着放大镜去看一看,绝大多数人还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车上医护人员没把救死扶伤众生平等作为原则贯彻于职业修养中,

司机没有对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熟练于心,

救护车外的人好像变得不重要,只有车上的人值得这样生死时速,

也可能这只是他们觉得要完成的工作任务。

就算是救护车,红灯也不是想闯就能闯,更不是闯了之后可以免于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救护车的司机和车上的救护人员都涉嫌见死不救,司机不但要就承担民事责任,更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救护车闯红灯是为了救命,为了救一命而伤害另外一命,这明显不是救护车闯红灯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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