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更加直观的方式和真实的态度去“看”、去“听”、去“感受”那些发生在身边的儿童故事……
用心去感受和发现,看见不一样的孩子~
比如在一场“辩论”中……
“老师,我给昊昊说抬椅子了,他老是不听”“老师,我想和萍萍玩,但她老是和甜甜说话,不跟我说”“老师,我跟涛涛说好的今天一起玩,他今天又说不玩”“老师,我看见小宝和跳跳今天都没有打卡”“老师,他没有整理桌子”“老师,他撞到我了,没有说对不起”“老师,小小和泡泡在那边吵架了”"老师,他插队了,他离开队伍还不排到后面……”……“如果是小事的话,老师觉得你们可以自己试试想办法解决”“不是小事”“我觉得不是小事”“这就是个小事情”……当孩子还不能很好的换位思考或者出于其他原因,他总是会以自己的视角来理解所谓“大事”和“小事”。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和孩子开展了一次讨论,期望通过讨论达成对“小事”、“大事”的共识。你因为什么告过状?这是不是个需要告状的“大事儿”呢?除了告状还有其他方法解决吗?我就着这个话题,和孩子们进行了一次讨论。这是不是插队?
“离开队伍又回来”是不是插队?小朋友有不一样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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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插队
峰峰:算插队,因为他已经离开队伍了。卷卷:我也觉得是插队,因为其他人都排的好好的,但是他一个人离开队伍了。如果再回来,就是插别人的队。天天:我觉得是插队,因为我们大家都是排着在走,他一个人走到一边的话,就是离开了,就应该去后面。竞峰:因为老师说过,如果离开队伍就要重新去后面排队。——不算插队
昊昊:我只是走到旁边看一下。玥玥:我觉得不算,因为有时候是老师喊他去帮我们拿东西的。……这算“小事”还是“大事”?
在这个问题上,孩子们有不同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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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大事!
洋洋:我认为这是个大事,是因为提醒了他很多次都没有听,而且如果是在楼梯上发生插队,就可能会滚到楼下去,是很危险的行为,所以我认为这是个大事。韬韬:因为提醒了也不听,而且还会对我们说“反正你又不是老师,如果你再说我,我就不给你分享我的卡片了”。——这是个小事!
雨涵:这是个很容易改掉的问题,所以是个小事。哥哥:我觉得是个小事情,因为他可以自己改掉,或者别人说,只要马上听就可以改掉,所以这是个小事情。桐桐:我认为这是个小事情,因为老师和小朋友随时都会有提醒。很容易就会注意到。达成‘共识’!
“离开了就不能再回来,回来就是插队”。最后,我们达成了这样的一些共识。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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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算离开?
洋洋:当小朋友离开有这么多距离(一边用手比了一臂的距离),后面小朋友可以直接很容易走到他的前面,那就算离开了。雯雯:就是当我们都是一条直直的排在队伍里面(左手笔的直直的模仿队伍),但他是这样歪着(右手掌放在左手旁边模仿离队小朋友),那就是离开队伍。——有没有例外情况?
峰峰:如果是老师请他去帮忙拿个东西就可以再回来。壹圳:对,如果老师请他去帮所有小朋友拿东西或者去做个事情,就可以保留位置。(这个例外获得全班小朋友一致认同。)
——除了告状,我们可以这样解决
墨恩:遇到这个事情,我们可以请多一点小朋友一起来说,如果大家都说怎么样就要怎么样。
安安:我觉得有两个解决办法,一种是我们都觉得是这样的话就应该这样做,第二种就是老师都说了应该这样做,是为了我们的安全,我们每个人都要遵守要求。
我的思考
简单的一次讨论,让我看见了孩子的更多闪光点。在没有完整呈现的讨论过程中,我利用这个契机,引导孩子更有逻辑的表达“我认为……因为……所以……”。
我也更欣喜的发现孩子有“我认为……有两个原因:一是……二是……”这样更有条理的表达。对于其他孩子来说,这是一种良好的表达示范。
当然,更欣喜的还有孩子在倾听他人、思考之后去做出的更复杂和有意义的反驳他人的表达。
尽管这个话题从某种角度来说不是那么有意义,出于安全第一进行的规则设置,就是应该遵守,但是孩子提出后,一个不是那么有讨论意义的话题,变成了一个表达能力提升的契机。
幼儿园的生活日常,总是充斥着这样一些所谓的“告状行为”,幼儿告状是指幼儿自己认为受到同伴侵犯或发现某种行为与幼儿园集体规则、老师的某项要求不相符合时,向教师发起的一种互动行为。有的因为缺乏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有的因为在家中养成依赖的习惯缺乏必要的集体生活能力,而有的幼儿则单纯从这种互动中获得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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